释义 |
法律分析: 知名的“网名”是仍然受保护的,并且适用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公民姓名权以及名称权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文包括: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知名的“网名”同样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知名网名与自然人的名称一样,具有辨识度,侵犯当事人该类姓名权的任何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