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法律对网名的保护属于姓名权保护的范围,如果已经知名到如果网名具有显著的指向性和特定性,那网名所涉及的权利实际上就是一种姓名权了。 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因此如果网名受到侵犯也是应当同姓名一样受到法律保护的。在现代社会,几乎人人都有社交平台账户,在社交平台上的一些知名博主可能会有百万千万粉丝关注,其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他们的网名也因此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所以保护他们的网名权利不受侵害是十分必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笔名、艺名等的保护】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