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是有的政法干部理想信念树得不牢,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工作不主动、不支持,甚至干脆不理会。 二是有的政法干部服务意识、宗旨观念淡漠,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突出,耍特权、抖威风、耀武扬威、冷硬横推。 三是有的政法干部唯利是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四是有的政法干部执法思想不端正,重人情轻原则。 五是有的政法干部缺乏纪律规矩意识,上自由班,当自由人,行踪飘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六是有的政法干部生活腐化奢靡,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本职工作一窍不通。 七是有的政法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摇钱树”,开歌厅、办赌场,当后台老板赚黑心钱。 八是有的政法干部缺乏实干和进取精神,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该作为的不认真作为。 九是有的政法干部钻法律政策空子,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打着独立办案的幌子,行违法乱纪之实。 十是有的政法干部学习意识淡薄,办事凭经验,工作靠感觉,执法能力低下,工作漏洞百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