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严格控制对死刑的适用。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如下: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 2、犯罪分子在执行前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能需要改判; 3、罪犯正在怀孕。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缓适用对象有什么法律规定 死缓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三、其他法院如何核准死刑案件 高级法院核准死刑案件,仅能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进行复核。《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