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重新开具? |
释义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可提出复核申请,载明请求、理由和证据。复核一般书面审查,但可召集各方当事人参与并听取意见。若有一方提起法院诉讼并受理,复核终止。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就说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拓展延伸 重新申请开具证明文件的程序及要求 重新申请开具证明文件的程序及要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确保您具备重新申请的资格和合法性。其次,收集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原证明文件、申请表格、个人身份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请说明,说明重新申请的原因和目的。在提交申请前,务必仔细核对所有申请材料,确保完整和准确。最后,将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并按照要求支付相关费用。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文件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和指南,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也就是说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应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一般采取书面审查,但当事人要求或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意见。若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则复核终止。重新申请证明文件通常包括确认资格、收集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说明等步骤。请遵循相关法规和指南,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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