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如何申办户籍籍贯变更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③居民身份证④相关证明材料派出所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如属变更台湾省籍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二、籍贯填写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填写方法以及示范籍贯的使用频率仍然很高,但特别是年轻人不很重视,他们普遍错误认为籍贯就是户口所在地或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由于近代以来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流动人口和人口迁徙,大量的人不知道自己的籍贯地或忘记了自己的祖籍地,就勉强以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地作为自己的籍贯地,这是很错误的一种说法。而“祖籍”要追溯到哪一代,一般是曾祖父辈。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某某人,其中的某某人指的就是他(她)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三、户籍填写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你的出生地。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籍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一般按照户口本上的填写。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过世,也要填写祖父过世时户口的所在地,如果没有常驻户口,就必须填一个常住户口的籍贯。《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