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撞了对方只有交强险怎么办 |
释义 | 一、由交强险先赔,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对方是职务行为的,可以由驾驶员的工作单位赔偿。 1.已知交强险额度20万,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金18万、医疗费1.8万、财产损失2000。超出部分由对方车主承担。 2.车辆事故首先要报警,由交警来认定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且没有保险,交警是必须要查扣车辆的,这样就可以要求对方对车辆维修费用进行赔付,如果交警放走了车辆,可以找交警,直到追究到事故车辆的赔偿为止。只购买了交强险的车辆若撞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在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之后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3.责任与赔偿都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具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恤金、伙食补贴、营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二、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伤情轻微,财产损失较小,在交强险所能承担的范围内能完成赔付,不必大费周章。 2、如果构成9级及以上伤残,医疗费超出1万8,财产损失较为严重的情况,这时对方交强险不足以赔付自己的损失。 (1)那么如果对方态度可以,能够积极配合并对赔偿款与你方达成合意,最好。 (2)如果情况并不乐观,需要诉讼的话,再视对方的赔付能力而定。如果对方的经济情况可以,能够赔偿你的损失,顺其自然诉讼即可;如果对方经济条件可能并不能完成对你的赔付时,考虑保全对方车辆,保全有三种方式,最低成本的是买一个保全险。然后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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