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一、审核内容如下: (1)审核学生是否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审核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供的大学生完成学业的凭证; (3)审核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供的大学生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接收函或生源地证明。 二、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 三、作用如下: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统招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 4、具有毕业资格。 5、档案内存在的证明。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