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让卫浴空间变成生活的艺术 |
释义 | 如今,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卫浴间不单纯是功能性的洗浴空间,而应该成为人们享受生活、品味生活、使身心得到彻底放松的地方。因而,越来越多的人们增加了对卫浴产品各种功能和配套的重视程度,也提出更高的个性化要求,他们希望在如厕和洗浴的过程中,能同时拥有一种艺术享受和别样的情调。 目前,不少卫浴企业也开始关注设计,他们不仅研发了工业设计,而且考虑了艺术设计,还能够结合人体结构、设计美学和产品功能等,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既舒适又好看,既成为生活用品,又似艺术品。一场卫浴文化运动正在悄然兴起,这种文化不仅是量性的产品功能,而是可以融入家居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场卫浴文化运动中,“少装修、多装饰”同样成为卫浴间的装修法则,这个普遍的趋向也反映了人们讲品位的心态。同时,视觉、触觉等方面的感官满足和愉悦被提到了产品制作设计要求的日程上来。于是,卫浴间内充满了符合习俗、爱好的浴室装饰,还有精美的洁具、开关自如的水暖五金件,造型奇特的卫浴产品配件。总之,人们都在依照各自的品性点缀卫浴间的一个个亮点,在这场运动中推波助澜。 一、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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