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护照需要带下列材料: 1、办护照时,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要让其监护人陪同,并且提交监护证明; 4、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可以身份证明的材料。 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第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16周岁以上公民的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 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