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移民中请的被拒绝是由于申请人被归入“不可入境类”,申请人则应仔细分析原因。当然,被移民局归入不可入境类,也不一定就真的属于不可入境类。这种情况可以是以下几种: 被误归为不可入境类。如果划归的根据是因为提供的材料不足,申请人则可提交新的材料,证明自己不属于不可入境类。 因法律规定或界限不明而被归入不可入境类。这种,隆况通常出现在犯罪记录方面。 不可入境类中的可豁免类。如果申请人被准确无误地划入不可入境类,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还可根据具体,请况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可申请豁免的类别。 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获得移民局的批准,而移民局在其决定中有明显的错误,则不妨考虑提出申诉。亲属移民拒绝案的申诉,应在拒绝通知发出之日起的18天内提出。申请人应按申诉的要求提出,交纳110美元申诉费,连同申诉表寄往同一移民局。该移民局会将申诉书转交至华盛顿的“移民申诉委员会”。申诉一般需等数月,裁决结果将直接寄达申请人。如果申诉失败,申请人还可提出司法诉讼,但司法诉讼必须是在正常申诉后方能提出。不过,当正常申诉被驳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按规定离境,而要在境内等候司法判决,则以聘请移民律师为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随时会被递解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