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内容包括再一次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进宪法正文,赋予地级市地方立法权、设立国家监察机关、取消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任期限制、从宪法层面上确立宪法宣誓制度等。我国的宪法有过良好的开端,但是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走了不少弯路。但是自从八二宪法及时拨乱反正以来,我国的宪法一直在朝着更完备、更齐全的方向发展。回顾整个历程,筚路蓝缕,无数法学先辈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为宪法的诞生建言献策,终生渴盼一部真正的人民的宪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