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议先致电当地政府,再致电疾控小组。举报电话:12345,公安机关 110,区卫生健康局直接举报。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我区范围内除规范接种点外的任何录入接种信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执法机构举报。公安机关和卫生健康部门执法机构将依据《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