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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场踏勘可以作为废标要求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不去现场踏勘不能作为无效标。采购活动中,其实有些环节不是必须的,比如现场踏勘、述标、答辩等,在有些采购项目中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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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