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房子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女性即使没有实际出资,没有支付购房款,房子也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需要平均分。 一、男性婚前购房,将女方姓名写在房产证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购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同城市对购房者的要求不同。 例如,上海、深圳要求购房者连续5年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男性要将女性的名字记入购房证时,必须以女性有购房资格为前提。 2、事先做好婚前财产公证。 之后的事谁都不能说。 到前一天为止关系可能还不错,但第二天就闹离婚了。 所以,即使一方出钱买房子,也要写下另一方的名字。 婚前财产公证的一环不可省略。 这样,就可以减少纷争的发生。 3、购买住房贷款时,如果一起还了贷款(婚后无论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是否还了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和增值的部分,双方应平分。 二、办理婚前贷款购房后,共同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出售所得的货款也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注册名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时另一方也出资,出售不动产所得款项将由双方根据购房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 因为房费将全额支付,所以不存在还款的问题。 2、产证上有另一个名字的,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得到的价款购买的第二所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39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的,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承担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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