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是指,故意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且情节严重,侵犯国家信息网络安全。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 法律分析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国家信息网络安全; 2、行为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 3、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 4、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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