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交易的房产,在土地注册局不能登记在外国人(包括其配偶及其子女)名下;换句话说,想要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只能从土耳其人名下购买房产。2、所购房产在2017年1月12日之后的历任所有者,含自然人(包括其配偶、子女)以及公司,与房产购买人(投资人)不能是同一国籍,否则不能用于公民申请。3、根据《土地注册法》第36条规定,投资人不得从外籍公司名下购买房产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该公司的股东及其配偶、子女和高管不得是外国人,同时,他们与申请人不得是同一国籍。换句话说,申请人只能从土耳其公司名下购买房产提交公民申请。4、在通过购买房产获得公民身份后,同一房产或部分房产不能用于另一组申请人获取公民身份。5、通过房产投资获得土耳其公民身份的外国人,在登记的有效期期满后将该房产卖回给原业主(除非由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等原因必须出售或转让),那么他/她的交易行为应提交至土地注册总局,由总局对其土耳其公民身份的合归证明进行重新评估。 法律依据: 《土耳其国籍法律》第5901号文件,第10条 1.年满法定成年年龄,具备根据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能力,或根据土耳其法律规定,为无国籍人士。2.提交申请日期之前,已在土耳其境内持续居留超过五年。3.根据申请人的行为举止,推断其定居土耳其的意向。4.未患有可能造成公共健康安全的疾病。5.道德品质良好。6.土耳其语言能力良好。7.拥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或职业,在土耳其生活期间,可维持自身及受扶养者的生活。8.不具备威胁土耳其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