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名下的车别人开撞死人是我负责吗 |
释义 | 当事人名下的车别人开,撞死人当事人是否要负责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由驾驶人负责; 2、如果明知驾驶人没有驾驶证、酒驾等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需要负责相应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4、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综上所述,出交通事故的,由交警依法对事故做出责任认定。根据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看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如没有涉及,则由车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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