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密资质分三种,分别是: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1、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专内从事属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2、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3、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申请条件/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2、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3、具有法人资格三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 4、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 5、具有胜任涉密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