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讲,第一候选人肯定中标。 在公示期间被确定为首要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公示期结束之前没有其他单位对公示的中标结果给出质疑,那么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就回按照中标公示的结果发布中标结果的公示就按照之前的公示排名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