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和销售合同违约怎么办!质量问题让修不修!直截了当地告诉我! |
释义 | 买卖合同违约应作以下处理:1、违约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双方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3、如果还是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质量问题让修不修!直接告诉我! 买卖合同违约的应作以下处理:1、一般由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如果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请求违约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购销合同违约怎么办!质量问题让修不修!直接说的去告我把? 买卖合同违约应作以下处理:1、违约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双方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3、如果还是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我想和你商量一下合同问题!不知道合同规范不规范 合同不规范如果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那么该合同不是一份完整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缺少合同的普通条款,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合同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合同缺少普通条款,说明该合同属于瑕疵合同,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漏洞的填补。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你好!我想问对方如何起诉违约 可以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您好!我想问一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问题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注意以下问题: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2、若因当事人违约解除的,其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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