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不交电费怎么办 |
释义 | 租户不交电费可以用租房押金抵扣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的行为。同样,出租人一直迟迟拖延维修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也一直是让承租人头疼的问题。对此,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如果出租人拒不维修的,承租人可以代为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等额扣除。 有过租房经验的人都清楚,在租房的时候房东一般都是会要求支付一定的押金,有些地方是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而有的却是要求支付2-3个月房租作为押金。而要是解除租赁关系的时候,发现租客拖欠水电费的话,此时房东可以从租房押金里面扣除所欠的水电费。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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