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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家在10月22日因热力公司主管道破裂被淹,直接损失3万元、也至楼下损失5万元是否有胜?
释义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漏水的情况,情况不同负责人也是不同的。1、首先看一下是原来的建筑排水管还是沉水湾位置漏水了,拆开来看一看造成漏水的原因要。是装修时候造成的损坏,那么责任就应该是物业管理单位。2、只是装修时不小心造成的损坏,那就是谁弄坏了谁负责。如果是给水管装修的时候,做的排水管泄露,那就是装修服务公司负责赔偿了。注意这个要在保修期的范围之内才行。3、要是是楼上面的管道漏水了,水渗透到楼下导致楼下的水漏了,那就应该找楼上的业主负责,督促早点儿修理。4、查看漏水情况的时候,最好是让负责装修的人一起查看。这样划分责任的时候,会比较明确,像是精装房一类的负责人就是物业管理。法律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时,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因修缮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损坏的,修缮责任人应当给予修复或者合理补偿。
    我家是小高10层,我家住5层,主管道漏水,把四楼泡了,我入住1年九个月
    楼上漏水赔偿,一般是根据楼下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的。如果非楼上邻居过错引起的,而且时间还在防水质保期限内的,那么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修补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施工方主管道脱离,导致二楼被淹。怎么算呢?
    漏水到楼下法院的判决:1、若是开发商在建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则判决开发商承担修缮责任;2、若是相邻方造成的损坏,则判决相邻方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老楼自来水主管在业主楼内,水管破裂淹没楼下,物业是否有责任
    法律分析:1、谁的责任要看主管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由于某一户人家使用不当造成,由该户人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年久失修,相关费用应当由物业公司赔偿。2、各家的损失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房产错开暖气阀门,导致我家漏水楼下被淹
    楼房地暖漏水由开发商或其他住户负责。业主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开发商拒绝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酌情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我家主管道砖包了,现在漏水
    楼上漏水,楼下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对方。起诉状上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当事人在递交诉状时还应注意案件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与是否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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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