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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买房子转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释义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第一步:准备资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
    3、房产证
    4、购房合同(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按揭买房者提供)和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
    9、《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办理准迁证
    持第一步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zheg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如有小孩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未成年人随迁)
    3、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三步:原籍下户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办理《户口迁移证》。
    最后一步:成都上户
    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zheg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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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6: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