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系统不良记录包括 |
释义 | 公安系统不良记录包括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记录。 不良记录也就是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记录。接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人会被记录案底。记录案底是不需要另行审批的,在处罚的同时进行留底。处罚本身是经过审批或审判的。 不良记录:在中国,公安局没有个人征信记录,只有犯罪或违法记录,那一般是对于曾经犯罪的人员进行档案管理,以便于在出现刑事案件是对嫌疑犯进行身份排查。这个记录几乎是终生记录的,这种档案,警方不会向社会公布,也不随便给人查询的,只有在可能涉嫌犯罪时,才调用档案库的资料。还有一种是个人征信记录,那是中国人民银行用于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违约,不诚信而做的记录,这种记录目前规定三年更新一次。 公安不良记录几年消除 公安不良记录其案底是不能消除的,公安机关会存档备查。但是如果犯罪人员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底会依照规定封存。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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