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诊刷了医保卡还能报销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再次进行报销的,因为医保卡个人账户已经支付了门诊费用,所以无法再次报销。但如果是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参保人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了起付线以下的金额,那么起付线以上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还是可以使用医保统筹账户进行报销的。 一般来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无法对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只能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里面的钱进行结算,若医保卡个人账户里面没有钱,那么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还需要由参保人自行承担。而如果是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话,则可以使用医保卡统筹账户予以报销,但是医保报销一般还有起付线、报销比例的限制,因此,特殊门诊医疗起付线以下、未报销的比例部分,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那么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只有统筹账户,可以对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当地医保政策予以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为:1.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指当年5月1日始至次年4月30日止)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年度进行累计计算,分为3段: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2.参保人员年度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由当年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由个人自负。年度内门诊累计自负的额度为:45周岁以下,900元;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600元;退休人员,300元。个人自负段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超过部分的医疗费根据医院类别,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承担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5%;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在职职工承担14%,退休人员承担8%;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第七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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