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属于地税征收范围。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附加税一般归纳于地方财政。附加税费是指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企业在向国税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其随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当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但也有由国税代为征收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