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如何查询土地证 |
释义 | 土地使用证网上不能查询到,都要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局查询。 1、持土地证复印件,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 2、查询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证备份文件和编号,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十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二代双面复印件)、原件,特殊情况书面说明。 (1)个人因房屋交易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土地登记函》(成都市土地矿产权交易中心出具); (2)本单位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交易审核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上述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3)因继承、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办理国有二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原件应当核实);(五)因地址变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提供地址变更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开垦的耕地进行验收,确保开垦的耕地落实到地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当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占用耕地补充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个别省、直辖市需要易地开垦耕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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