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共同收养孩子不是只能限定一名,如果收养人无子女的可以收养两名子女;如果收养人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是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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