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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居住证办理
释义
    上海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居住证申请表,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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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