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主体最主要的职能是 |
释义 | 行政主体的职权包括八大内容,一是行政立法权是行政决策权是行政决定权是行政命令权:五是行政执行权是行政处罚权是行政强制执行权是行政司法权。 一、责令退款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退款不属于暂时性控制,因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应属于行政命令。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 三、行政处罚只能由谁来设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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