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厅级与局级是不是一个级别 |
释义 | 首先,正局级和正厅级是不是一个级别,单纯从《公务员法》来讲,他们都是属于“厅局级正职”,也就是没有区别。但是,从具体职务上的“正局长”和“正厅长”,那就要分情况:如果一个是直辖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一个是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厅长,比如四川省民政厅厅长和重庆市民政局局长,那他俩就没区别,一个级别;但如果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州、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局长,那就比厅长级别低,低多少,看单位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行政级别分中央,省(直辖市),地区(市),县(县级市)乡。 中央:一级:军委主席 二级:国家主席 三级:国务院总理 四级:副主席,副总理,国务委员 五级:部长地方: 六级: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直辖市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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