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杭州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二、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生育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生育津贴不包含在工资总额内。生育津指的是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法律依据: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条 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规定,本次补发的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本通知发布次月底前拨付至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用人单位收到补发款项后,应按规定及时将生育津贴待遇补发给生育女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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