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夫妻需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3个月内,前往当地生育登记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同时提出生育津贴的申请。如果超过该期限,申请将无效。另外,在杭州市范围内常住并在当地户口登记的夫妻,也可以选择在新生儿出生后的6个月内统一到卫生部门进行免费的新生儿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生育津贴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生育登记机构。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夫妇应当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市常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并同时提出生育津贴的申请;逾期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后,户籍建档机构应当及时向卫生部门发送生育登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