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劳动部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措施,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25%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