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山西灵活就业政策: 1、个体经营方面。鼓励个体经营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50%; 2、非全日制方面。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发展。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新就业形态方面。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互联网企业和共享经济平台开发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各类增值应用、共享用工和灵活就业平台,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准入许可的办理效率,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