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导 读 日前,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达1200余万元,一审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陈英资料图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6月至10月,崇左市纪委监委陆续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领导转来以及群众举报反映陈英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利用教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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