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都不想要孩子的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不准予离婚,待双方妥善解决好子女抚养问题之后,可以再启动离婚诉讼的程序。也可以先行裁定暂由有能力、有条件的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