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舍阿姨私自进宿舍违法吗 |
释义 | 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违法。 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陪同的情况下,任何教职员更是无权擅入学生宿舍,因为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同时,等同于转让了宿舍的空间使用权,在此空间内,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法律保护,除宿舍使用人之外,任何个人私自进入宿舍,都构成侵权。 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可以找学校领导解决,或者向教育部门投诉。根据相关教育规定,对宿管的要求如下: 1、宿管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宿管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宿管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宿管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费用。 宿管的主要任务应是以下: 1、监督不让住宿学生使用任何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学生违规用电; 2、防火、防盗、防止住宿学生破坏公物; 3、防止住宿学生打架闹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第一百三十八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学校查学生宿舍和搜身算违法吗?大学学校在未经过本人允许可以进宿舍翻东西没收电器吗一般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还款时,为了防止债权人以已还过的欠条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一般会要求债权人返还欠条或销毁。但是,常常会有忘记要回或销毁的情形,虽然事实上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完全可以就该凭证起诉还钱。 如果遇到已经还钱但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要求还钱并起诉的话,作为债务人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应尽量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如当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单据等证据材料,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向对方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再次还钱。 应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准备充足完整的证据,如果不方便应诉或担心自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在此律师提醒,作为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千万要记得索回借条或当场销毁,即便无法要回或当场销毁,也应当要求债权人当场写下收据并在欠条或借条上备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偿还欠款。 该内容由 廖乾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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