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暴和强奸有什么不一样? |
释义 | 强暴和强奸的区别如下: 1、强暴是指在对方不同意或没有理会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利用暴力或武力手段强迫或威胁对方发生性交行为。 2、强奸是对受害者身体及尊严的凌辱,一些进行强奸的男子亦可能带有性虐待的性取向,强奸通常会给受害人带来肉体和精神上的严重打击。 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分子对被害妇女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打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强奸罪中的暴力可以是故意致人重伤的暴力,亦可是行为人故意使用暴力导致妇女重伤,然后实施奸淫行为的,也成立强奸罪(致人重伤的结果加重犯)。从客观上说强奸罪的暴力也可能是致人死亡的暴力。 胁迫手段的实质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犯意。行为人以加害自己相通告的,不属于胁迫。行为人对妇女说“如果不同意性交自己就自杀”的不成立强奸罪。胁迫的手段多种多样,既可以直接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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