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参与某项特定工作的人员资格要求,包括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法律分析 1、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拓展延伸 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解读》是针对南京市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的文章。根据南京市的规定,人才引进政策包括落户政策、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方面。南京市积极吸引各类人才,为其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他们在南京工作、生活和发展。其中,落户政策是重点之一,规定了人才落户的条件、程序和待遇。此外,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为人才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鼓励他们在南京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则提供了住房保障,解决了人才在南京的居住问题。通过深入解读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目的,为人才提供指导和帮助,促进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结语 《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解读》详细解读了南京市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涵盖落户、就业创业支持和人才住房保障等方面。南京市积极吸引各类人才,为其提供便利和优惠,鼓励他们在南京工作、生活和发展。该政策明确了人才落户的条件、程序和待遇,为人才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解决了人才在南京的住房问题。深入了解这一政策,将为人才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南京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及《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