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主要特征是: 1、刑罚的最低档; 2、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 3、劳动有报酬; 4、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 【禁业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