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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野猪归哪个部门管
释义
    野猪归林业草原部门管。野猪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是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陆生的野生动物由国务院林业草原部门主管,具体实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部门主管。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猎杀。
    一、野生动物是否归国家所有
    野生动物归国家所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野生动物驯养证好办吗?
    难办。根据法律法规,驯养繁殖受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驯养繁殖许可证”,再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主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三、养小野生动物犯法吗
    饲养野生动物在正常的范围内是不违反法律的,办理特许养殖执照就可以养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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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