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纹身问题属于民航特有的问题,考虑到民航属于公共服务行业,从事公共服务的航空人员应展现出稳重、沉着的职业特点,同时又要考虑到普通中国老百姓的文化接受程度,因此对于从事公共服务的航空人员,如航线运输驾驶员、乘务员、安全员等,通常都不接受纹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四十条 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执照,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 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取得执照前,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可的体格检查单位的检查,并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