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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
释义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同时,还要补充到: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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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