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公积金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大修自住住房需达到以下条件:1.危房鉴定达C、D级;2.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25%以上。缴存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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