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化妆品处罚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 (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四)经营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的;(五)经营假冒化妆品、伪造产地的化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的化妆品的;(六)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七)自行配制或者分装化妆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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