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主过世了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低保户户主死亡后要进行审查,有居委会或者民政办负责,符合条件,余下得人继续享受,但一般都是残疾家庭或者有大病的家庭。如果审查因为一个人因病致贫、也就是一个人大病拖累家庭的,导致家庭平均收入降低的,那么就会取消低保户待遇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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