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原则为宪法内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权保障原则指宪法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为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宪法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奋斗成果的确认,也是对我国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