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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主要有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有以下罪名: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罪名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有以下罪名: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不符合保障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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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00:01